鼓勵經營者以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、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從事家庭服務業;經營者應依法與家庭服務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,并在合同中約定家庭服務人員的勞動待遇及工資支付方式,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;經營者應直接與家庭服務消費者建立服務關系,簽訂家庭服務合同,指派服務人員向消費者提供服務。
明確法律責任,遵紀守法。相關法規:《國務院會議關于家政行業政策措施》,會議確定了一下政策措施:
(1)加強統籌規劃。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,重點發展家政服務、社區服務、養老服務和病患陪護,滿足家庭的基本需求;因地制宜地發展家庭用品配送、家庭教育等,滿足家庭的特色需求。鼓勵各種資本投資創辦家庭服務企業,培育家庭服務市場。推進公益信息服務平臺建設。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,統籌社區內家庭服務業發展。
(2)規劃市場秩序。完善行業自律機制,規范服務行為。加強市場監管,依法規范家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,嚴肅查處違法經營,維護家庭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(3)加強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。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,為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免費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。把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最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重點,落實培訓計劃和培訓補貼政策。
(4)切實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合法權益。規范家政服務機構、家庭和家政服務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,維護家政服務員勞動報酬和休息權益。
(5)加大財稅等政策扶持力度。將家庭服務行業作為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,并納入中央和地方社會事業、民生工程資金扶持范圍;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服務企業實行稅收優惠的支持政策。積極發展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,鼓勵多種方式的便民服務。